根据穗发改核准〔2019〕1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外电接入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3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C座7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罗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15918733717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鲤塘村十八岭山脚。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接入系统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蓝田新村,二期场地距离一期升压站大约500m,紧邻沿焚烧一期的北侧,场地西侧为现状一期进厂道路。
四、项目概况: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设计规模为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200t/d,年处理146万吨生活垃圾,建设4台800t/d垃圾焚烧处理线,2套5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电厂厂用电率为17.8%,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51197万KWh,年上网电量39933.92万KWh。主要包括:扩建一期升压设施,技改对侧蓝田站、林益站2个间隔,增容2路110KV架空线路。
变电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变压器2套,GIS2套,涉网二次、通信设备,主变间隔2个,主电缆沟一条,对侧电缆出线间隔2个。
线路部分:增容110KV架空线2回路,新建导线选用JNRLH1/G1A-240/40钢芯耐热铝合金绞线,长度分别为17.5公里和12.5公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0kV接入系统工程专业范围内涉及的勘察设计、线路工程测量、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包含对侧站设备,不含本站主变、GIS)、设备监造、催交、运输、验收、保管、管理、施工总承包。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部门、城市规划、通信、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消防等部门联系办理一切手续和费用。不包括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赔偿工作,但需中标单位协助办理有关事宜等。
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沿线塔基的物探工作、沿线塔基桩基础钻探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测量工作。
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技术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文件编制、组织各专项评审会议、开展各项专项评估工作、协助办理本工程引起的工程设计报建手续、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③设备材料采购、检测及管理工作,以及甲供设备卸货,保管。
④项目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线路的土建、电气施工、工程质量检测、设备材料安装及调试等、继电保护、自动化、配套通信、变电消防工程、超前钻孔、防雷报验检测、变电站安健环标识制作安装、工程范围内回路色VI牌制作安装、安装调试、白蚁防治、竣工图绘制、档案移交、办理供电局查验手续、变电站启动送电、验收(包括规划报建、验收)及竣工投产、消缺、结算、设备实物标识、110KV蓝田变电站、220KV林益变电站内技改出线间隔工程所有安装及调试项目、林蓝线增容、炭蓝线增容项目整体城市规划报验、竣工后环评、水保、林木砍伐证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⑤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协调、检查、检测、检验及验收等的一切手续和费用,不包括: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赔偿费用,但需投标人协助办理,另由投标方原因造成发生正常施工作业面范围外的费用由其自行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项目技术需求书。
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4260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4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0年8月 6 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 26 日 15 时 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年8月 26 日 14 时 30 分至2020年8月 26 日 15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6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主办方)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
4.3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0、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二、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无。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020-8580633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C座7楼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六、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有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信息登记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服务指南。
4、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拟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招 标 人:广州尊龙凯时-人生就是博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8月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单位;
(4)为本标段的项目管理单位;
(5)为本标段的监理单位;
(6)为本标段的造价咨询单位;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单位;
(8)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代建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7)登录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参考格式)
联合体工作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拟投项目工程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的主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施工工作,并承担本项目总协调工作,
③ (满足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负责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可作为联合体成员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签章)
注:非联合体投标人,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 |
3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注:上述单位存在违法合同约定、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以不正当理由随意弃标等行为,按照穗府办规〔2017〕5号文第四十二条规定。